任命: 陈海东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闫 欢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杨丽萍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陈海东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闫 欢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杨丽萍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