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乌达区税务局 催告书
日期:02-05
白庆柱、曾怀树等人:(身份证号:640222x
xxxxxxx0713、150304xxxxxxxx0515等):
本机关于2025年12月15日在《乌海日报》第8版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异议,又不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附件1所列263名纳税人,于2017年3月8日至2019年2月28日的应缴纳税费款共计(大写)贰拾万壹仟壹佰肆拾伍元壹角整(¥:201145.10),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
2.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现将本通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焦建军 、赵凌风
联系电话:0473-3035105
0473-3035087
地址: 乌海市乌达区巴音赛西街25号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内税征150
304190030 、内税征150304250008
注:具体欠税人名单及欠税(费)情况详见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乌海市乌达区税务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