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艺
黄河北上,由南向北顺流而下,进入内蒙古的第一站就是乌海。
为更好护卫母亲河,我市政法部门坚决扛牢黄河入蒙首站首责,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美丽乌海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在市公安局情指中心,黄河乌海段各区域的画面实时显示,执法人员运用设定好飞行航线的警用无人机和智能监控系统、AR全景鹰眼设备等,对黄河乌海段上空及周边开展巡航执法作业。
借助科技力量,市公安局在沿黄河流域安装了516路智能摄像头,在甘德尔山、乌海湖大桥布设18处AR全景鹰眼,在低空搭建3处无人机“空中巡逻”蜂巢平台,构建“沿黄河流域高低空固定点+无人机巡航”的立体化、全覆盖视频巡逻防控体系,敏锐感知、动态分析全市水位、水流、水质及人流、车流情况,对可能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能发现、早发现。同时,建立“河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多警种、多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应急演练,高效、精准守护黄河乌海段生态安全。
黄河宁,天下安。
我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抓手,聚焦河道安全、生态治理、机制建设等,以法治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针对黄河流域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等“四乱”问题,我市检察机关秉持“零容忍、严整治”的态度,以个案办理为突破口,构建“发现—立案—督促—整改”闭环管理机制,靶向施策、精准监督;打破“单打独斗”的工作模式,深化“河长+检察长”联动,健全河道日常维护长效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域”的“监督+”;秉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办案理念,针对河道占用、污水排放等同类违法情形,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式进行类案监督,深入剖析同类案件背后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健全行业监管规范、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源头管控,精准破解了一批制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问题;注重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群众代表等参与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让公益保护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中完善。
护佑江河,良法为基。
2025年8月1日,《乌海市黄河河道保护和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11部地方性法规,为破解河道管理和保护方面的难题提供了法律遵循。为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组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政法工作专班,聚焦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对全市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开展集中评查。
2025年11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西部片区“司法保护母亲河”协作交流会。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共8家基层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司法保护母亲河”区域协作备忘录》,联合印发《“司法保护母亲河”案例汇编》,让区域“大保护”司法屏障更加牢固。
如今,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画卷正沿着黄河乌海段徐徐铺展。这画卷的底色,始终有法治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