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 第十一督查组受理群众反映隐患线索公告
日期:02-02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对乌海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进驻期间,督查组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受理群众反映乌海市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线索,受理时间为2026年2月1日至3月20日。
电话:0473-3998593(工作时间8:00至12:00,14:00至18:00)
电子邮箱:whsaqscjubao@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西街30号乌海市应急管理局—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收,邮编:016000
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
202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