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各界公众:
我公司乌海蒙西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就因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义务、持续使用“蒙西”字号及商标,以及由此引发的商誉损害事宜,向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西水泥”)及社会公众作出如下郑重声明与致歉:
一、关于权属关系的澄清
我司确认,自2012年10月29日蒙西水泥与乌海市一处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完成股权变更后,我司与蒙西水泥已无任何权属关系,亦不存在经营、商标、品牌等方面的关联。此前及当前我司使用“蒙西”字样的企业名称及商标,均未获得蒙西水泥的授权或认可。
二、对商誉损害的深刻歉意
近期,自媒体“乌海宝典”发布《乌海蒙西水泥:超42万平“跨界”开采,761万罚款》的报道,因我司企业名称仍含“蒙西”字样,导致公众将报道中提及的违规开采、高额罚款等负面信息与蒙西水泥的“蒙西”品牌直接关联,引发市场对“蒙西”品牌质量及合规性的质疑,严重损害了蒙西水泥长期积累的商业信誉与市场评价。对此,我司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性,对蒙西水泥因此遭受的商誉损失及市场困扰深表歉意。
此次事件系我司对合同义务及法律责任的重视不足所致,在此,我司向蒙西水泥及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恳请予以谅解。
注:此信息不得转载
乌海蒙西水泥
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