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安仑新技术有限公司碳基新材料 综合应用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日期:12-03
《乌海安仑新技术有限公司碳基新材料综合应用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生态环境部)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评的内容进行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1.电子版全文查阅方式
本报告书电子版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eSs1BVSi5Muzit4AA-zDw?pwd=c5jv 提取码:c5jv
2.纸质报告查阅方式:通过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地址: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低碳产业园)乌海安仑新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乌海安仑新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博 电话 :1362344366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周边5km范围内,关心此项目的广大人民群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2oO68rzspJb9dhzATd_Tw?pwd=ukes
提取码:ukes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6日。
乌海安仑新技术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