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长缨
随着交通工具的多样化和交通网络的日益完善,出行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随之而来的交通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交通拥堵、交通事故频发等。为了减少这些问题的出现,提升城市交通效率与安全性,文明出行显得尤为重要。因此,从2012年起,国务院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其目的就是倡导文明交通、守护出行安全。
现实生活中,不文明的交通行为屡见不鲜,概括起来主要有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随意变道加塞、开车时接打电话或玩手机、乱停乱放车辆等等。这些不文明交通行为不仅会破坏交通秩序、造成交通隐患,还会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
鉴于不文明交通行为带来的种种危害,倡导文明交通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积极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有序排队通行、规范停放、正确使用车灯,以及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和遵守信号灯等文明交通行为。同时,我们要坚决摒弃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时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时不戴头盔以及行人过街时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此外,我们必须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车以及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文明交通,关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有序出行,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让我们携起手来,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抵制交通陋习,全力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让乌海这座城市更美丽、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