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乌素镇 关于拆除 无主硬化 地面的公告
日期:11-12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拟对海南区公乌素镇鸿达物流北侧、河槽旁违法违规无主硬化地面:
起点坐标
4359967.0771;
4359958.9838;4359921.3654;4359930.2565
终点坐标
36408689.5824;
36408700.6120;
36408674.2931;
36408662.4133
进行拆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期: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6日(5天)。
二、公示期内,地块权属单位或个人,携带权属人身份证明文件、道路相关审批文件、与道路相关权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与我单位联系,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6日。
三、公告期满后,如未有权属主体按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无主地块进行拆除。
四、如确定违法主体,按照“谁设障,谁清理”原则,由违法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11月16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地块;如违法主体未按期完成拆除,我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个人承担。
五、联系电话:152
47307225(地址: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人民政府107办公室)
特此公告
乌海市海南区
公乌素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