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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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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配件造“枪”?莫因“爱好”触红线

日期: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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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本报记者 曹艺

近日,市公安局海南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线索,称辖区有人涉嫌购买制枪相关配件。接到线索后,大队民警立即开展核查工作。

经细致排查,民警发现王某具有重大嫌疑。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在网购平台上有多条购买“无缝钢管”“钢珠”“瞄准镜”等疑似制枪配件的交易记录。掌握相关证据后,民警对王某进行核实询问。

据王某交代,他从小就对枪械有浓厚兴趣,经常观看视频、查阅资料学习枪械相关知识。尽管明知非法持有枪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但因酷爱枪械,王某仍从网上购买了相关配件,利用闲暇时间钻研组装。多次尝试后,王某组装出一把能够击发的疑似枪支,并在一处厂区空地进行了试射。

然而,试射后王某内心愈发不安,担心自己的行为被他人发现并追究责任,于是自行将所造的疑似枪支切割、锯断,藏匿于厂区角落。民警根据王某的供述,迅速展开搜查,成功找到被锯断的疑似枪支并依法予以扣押。

案件查处过程中,为明确涉案疑似枪支的性质,市公安局海南分局将扣押的疑似枪支送至自治区公安厅进行专业鉴定。经鉴定,该疑似枪支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枪支认定标准,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枪支。

尽管涉案物品未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但王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其明知网购制枪配件、自行组装疑似枪支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却仍执意为之,存在主观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制造疑似枪支的行为,扰乱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基于此,市公安局海南分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收其所制造的疑似枪支。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问题,民警提醒广大群众莫因“爱好”触红线。

首先,要明确法律边界,认清行为后果。我国对枪支、弹药实行严格的管控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均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轻则面临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自制物品未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但只要实施了非法制造疑似枪支的行为,仍可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法律制裁。

其次,理性对待爱好,杜绝违法尝试。兴趣爱好应在法律框架内培养和发展,切勿因追求刺激或满足好奇心,触碰法律红线。对于枪械、管制刀具等具有潜在危险的物品,要保持敬畏之心,坚决不参与任何非法制造、买卖、持有等行为。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网购物品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购买疑似制枪配件、管制器具等违禁物品。

最后,增强法治意识,主动远离风险。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提升自身法治素养,明确知晓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自觉抵制各类违法犯罪诱惑。若发现涉及非法制造、买卖枪支配件等违法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