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特邀调解员” 隔空化解侵权纠纷
日期:11-06
本报记者 曹艺
当原创内容被随意盗用,商家却以“经营困难”为由推诿责任,权利人该如何维权?近日,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运用“法官+特邀调解员”解纷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商家盗用博主肖像引发的侵权纠纷。
李某是一名拥有8.1万粉丝的穿搭博主,某天,她发现自己发布的个人照片被某店铺擅自盗取用于店铺宣传,不仅未标注来源,还叠加水印冒充原创,以此招揽顾客,牟取利益。李某认为,该店铺的行为严重侵犯其肖像权,将其诉至海勃湾区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迅速介入,在详细核查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晰、争议较小。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实质性解纷效果,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采用“法官+特邀调解员”解纷模式,推动纠纷高效化解。
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剑拔弩张,李某认为被告严重侵犯其肖像权,主张赔偿5万元;而被告以“经营压力大、资金困难”为由,仅愿赔偿500至1000元,并说明该侵权行为系前任店主所为,与自己没有关系。
眼看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和调解员没有急于推进,而是先平复双方情绪,在当事人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面对被告,法官表达理解其经营压力,体谅其现实处境,同时依据专业判断,选取类案判决文书,从法律角度清晰阐明侵权行为的性质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正视问题。与此同时,考虑到原告李某目前在外地,情绪较为激动,调解员多次主动致电,耐心倾听其诉求,安抚其情绪,并向原告说明被告的经营困境,逐步引导双方从情绪对抗走向理性协商。
经过多轮沟通,被告逐渐认识到侵权行为的严重性,原告也体谅了被告的实际困难。最终,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分三期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500元,纠纷圆满化解。
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法官+调解员”解纷模式的优势,用更便捷、更温暖的司法服务,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每一起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