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好事
本报记者 张楚研
近日,我市第5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顺利完成。这也是我市首次实现一年2例人体器官捐献。这一善举再次彰显了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也为那些在黑暗中等待生命曙光的患者带来了希望。
据了解,这名器官捐献者突发脑溢血,经过医院的全力救治,但仍然无法挽回生命。乌达区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到场后与家属协调,家属同意捐献。“家属特别有大爱,表示患者已经无法救治,如果器官能够挽救其他人的生命,也不失为另一种活在人间的方式。”乌达区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折蓉平说。
捐献者家属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亲属确认登记表,在医生判定脑死亡后,开始器官获取手术。捐献者的器官随后被成功移植到3名患者身上,手术过程顺利,术后脏器血流功能良好,患者病情稳定。
“现在,随着媒体报道、各类科普文章的宣传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接受器官捐献,我们的工作也逐步得到了理解。作为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每次看着家属作出决定,看着医生一步步完成手术,并对捐献者致以敬意,看着捐献者逝去却为他人带来生的希望,心里都是五味杂陈,有难过、有感动,更多的是对家属和器官捐献者的敬意。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加入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行列中来。”折蓉平说。
截至2025年8月,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达3783人,全市累计完成捐献5例,成功捐献器官13个,挽救13人生命。
科普指南
器官捐献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者其家属的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需要器官移植的重症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器官供需比为1:8.36,器官捐献供需矛盾严峻。大多数患者依靠药物和机器维持生命,更多的患者在焦急和苦苦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捐献器官是对病人和家属最大的恩赐。
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后,如果不幸遇上意外,医护人员依旧会全力抢救,器官捐献只有所有抢救措施都失败,在生命已无法挽回后才会被提出。
器官获取时采取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如同病人在医院接受其他外科手术一样,手术后医师会仔细缝合并且维护外观。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绝对尊重遗体、遗容,并有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全程监督。
器官捐献者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果因患病,需要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享受优先排序。
目前,我市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均设立医学捐献服务站,有意愿的市民可以前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