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鑫民气体厂15万Nm^3/a 乙炔气、 3万瓶/a氧气及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烷各3000瓶/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日期:08-29
一、公开方式及公开期限
我单位已委托内蒙古绿田安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少于2次。
二、公开信息内容
(一)获取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HX-8AlFZ-gWn
GJplEGYxA 提取码:qrig
2.通过邮箱、电话或者信函的方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箱、传真或者邮寄的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文礼 18904732929 邮箱:1018512136@qq.com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工业园乌海市鑫民气体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乌海市鑫民气体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