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倒有毒有害污水 一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日期:08-20
本报讯 近日,乌海市公安局乌达分局侦破一起污染环境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承揽化学品运输业务期间,雇佣司机驾驶罐车,趁夜间将罐内含有甲醛严重超标的有毒有害洗罐污水排放到河道附近。上述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乌海市将以零容忍态度,全面加强执法监管和行刑衔接,持续保持对生态环保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公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