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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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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海日报

八届乌海市委生态环保工作专项巡察完成进驻

日期: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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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和市委统一安排,8月14日召开乌海市委生态环保工作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宣布专项巡察启动并进驻。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李昂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允恒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着力抓好乌海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也是历次环保督察关注的重点。专项巡察组要紧扣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个“国之大者”,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对中央环保督察通报典型案例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落实不迅速、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以巡察监督实际成效保障全市环保事业行稳致远。

会议强调,专项巡察组要准确把握巡察监督重点,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和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灵活运用“12+N”种方式方法,着力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核实情况。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同题共答,主动配合巡察,认真抓好整改,用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协作单位要切实履行支持配合巡察的政治责任,助力巡察组全面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发现潜在问题。

据悉,市委巡察组现场巡察时间为40天左右,期间将对市、区两级15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生态环保工作专项巡察,同时延伸了解1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生态环保工作情况。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16日。巡察期间将设立值班电话、电子邮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所属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