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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乌海日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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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D3NM202506230037 2011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将80亩葡萄园内的果树、枸杞树、葡萄树砍伐破坏,建设锦绣中华小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2011年,乌海市海勃湾区将80亩葡萄园内的果树、枸杞树、葡萄树砍伐破坏”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80亩葡萄园”为原海勃湾区大庆路东葡萄园(以下简称“葡萄园”),属于国有资产,为原市建委园林处所有并管理,位于现锦绣中华商住小区范围内,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主要种植葡萄以及少量果树。经调阅相关资料,葡萄园占地49452.96平方米,约74亩。为实施旧城改造、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当时该片区存在大量平房),2008年,原乌海市规划局出具关于《锦绣中华住宅小区规划用地调整的函》,将原东葡萄园整体向北移,原面积不变,南面调整为住宅用地,计划在该地块建设锦绣中华小区,北侧建设葡萄主题公园即乌珠慕公园。2009年,原市建委发布《关于海勃湾区锦绣中华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的公告》,同年开始对该区域进行征拆,房屋由征拆部门负责征收,葡萄园由开发商按照政府会议纪要明确的“土地出让金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加1300万元起挂,所加的1300万元缴入市财政,用于大庆路东葡萄园的改造”的要求推进实施。根据规划,海勃湾区住建部门于2010年在葡萄园北侧建成乌珠慕公园(占地5.27万平方米,约79亩),并及时补种绿植,完成绿地对等置换(原葡萄园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经比对林地变更调查保护数据属非林地,无需按照林地管理,按照规划对等置换绿地即可)。因原葡萄园内葡萄树龄约40年,根系缠绕庞杂、移植难度大、存活率低,开发商按要求在额外支付1300万元土地出让金的基础上对原葡萄园种植物予以清除。

2.关于“建设锦绣中华小区”问题属实。

2010年我市拆除葡萄园并完成该区域其他房屋征拆后,建设了旧城改造项目锦绣中华小区,于2010年开工,2012年部分建成并投入使用,规划、立项、土地、施工等手续齐全。

部分属实加强群众解释沟通工作。将进一步提高公园养护管理水平,保障绿化面积只增不减。严格审核新建小区涉及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依法及时公开有关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已办结无2D3NM202506230036 乌海市未按国家标准对运煤车辆进行限重管理,运输车辆对棋千线和乌达重载公路造成破坏,车辆行驶过程中扬尘和煤炭遗撒影响沿途环境。乌海市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乌海市未按国家标准对运煤车辆进行限重管理”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2021年3月、2023年12月、2025年5月,乌海市委、政府先后印发《乌海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美丽乌海生态环境提质行动方案》《统筹“五区一河”治理推进美丽乌海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狠抓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打好“治路”“治车”组合拳,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严控重载车辆扬尘污染,对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特别是矿山企业运输煤炭、砂土、石灰等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驶出矿区、厂区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2021年以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2685辆次(含百吨王506辆次),卸载货物136144.02吨,通过非现场执法系统实时掌握违法车辆信息,依法予以处罚。

2.关于“运输车辆对棋千线和乌达重载公路造成破坏”问题属实。

2025年6月24日,公路养护人员巡查发现棋千线(X167)、乌达重载公路(X152)存在裂缝、坑槽等局部破损问题。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于2024年12月27日出具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棋千线(X167)、乌达重载公路(X152)的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分别为83.03、94.94,评定等级分别为良、优,因此棋千线、乌达重载公路质量状况整体良好但存在轻微病害问题。对此,乌海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对棋千线(X167)K12+200—K15+138.6段实施养护工程,已于6月24日发布施工招标公告,预计7月中旬开工、9月底完工通车;海南区政府计划对棋千线(X167)K15+065—K16+065段实施养护工程,目前已开展施工图设计,预计8月开工、9月底完工通车;乌达区政府针对乌达重载公路(X152)局部破损问题,计划7月底前组织施工单位集中实施裂缝灌缝、坑槽修补等病害处置工作。

3.关于“车辆行驶过程中扬尘和煤炭遗撒影响沿途环境”问题属实。

经核查,近年来交通运输等部门持续加强道路扬尘及车辆遗撒问题整治,2023年以来,现场督促纠正装载苫盖不严密车辆787辆次、处罚未苫盖篷布车辆321辆次,并通过政府购买保洁服务方式,投入22台清扫车、9台洒水车对全市160.71公里矿区道路实施清扫保洁作业,其中在棋千线(X167)、乌达重载公路(X152)投入清扫车4台、洒水车2台。6月24日接到本次群众举报案件后,交通运输部门赴现场进行巡查核查,发现棋千线(X167)、乌达重载公路(X152)存在部分车辆因篷布苫盖不到位造成煤炭等装载物料遗撒于路面问题,引起扬尘污染,于6月26日起先后组织棋千线(X167)、乌达重载公路(X152)沿线厂矿企业负责人召开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暨遗撒整治工作推进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车辆扬尘管控主体责任,采取规范装载、密闭运输等措施,加强车辆出厂合规装载检查,严密苫盖篷布,防止货物物料遗撒。同时,交通运输部门加大路面流动执法巡查频次,由每周1次增加至3次,夜查不少于1次,严厉打击运输车辆货物遗撒违规行为。

部分属实2025年9月底前完成棋千线(X167)、乌达重载公路(X152)路面病害修复处置。强化运输车辆不规范苫盖篷布、货物遗撒违规行为治理。 1.针对棋千线(X167)、乌达重载公路(X152)局部破损问题,由乌海市交通运输局、海南区政府、乌达区政府加快实施病害修复处置工作,预计9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步持续加强道路日常养护,及时处置路面病害。

2.针对道路扬尘及车辆遗撒问题,由乌海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矿区道路巡查监管力度,强化运输车辆不规范苫盖篷布、货物遗撒违规行为治理,在货运车辆重点通行区域集中查处车辆遗撒行为,并督促道路养护单位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增加机械化清扫频次,确保路域环境干净整洁,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

阶段性办结无3X3NM2025062300071.乌海市兴泰公路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新地至西来峰运煤专线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无规划许可、建筑施工审批、占地等手续。2.乌海市越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批先建。乌海市海勃湾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乌海市兴泰公路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新地至西来峰运煤专线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无规划许可、建筑施工审批、占地等手续”问题属实。

经核查,“新地至西来峰运煤专线建设项目”即“乌海市新地至西来峰二级公路新建工程”,起点位于海勃湾高新区北2公里处、终点位于海南西来峰经济开发区,全长73.45公里,路面宽11.4米,总投资4.77亿元,由兴泰开发公司承建,主管部门为乌海市交通运输局。该项目于2008年5月取得《乌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乌海市新建新地至西来峰经济开发区运煤二级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乌海市交通局关于新地至西来峰工业园区运煤二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2008年8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乌海市兴泰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新地至西来峰经济开发区运煤二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2008年9月项目纳入《乌海市交通局关于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与调整工作的报告》并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8年11月取得《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对新地至西来峰经济开发区公路项目核准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新地至西来峰经济开发区公路项目核准的通知》等手续后,于同年开工建设,2010年投入使用。该项目于2009年11月取得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地批复手续,于2020年4月补办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草地批复手续,未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2009年12月,原乌海市国土资源局海勃湾分局(以下简称国土分局)对兴泰开发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千钢工业园至西来峰段运煤二级公路的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非法占用千钢工业园区至西来峰段土地新建382796平方米建筑物,并处罚款1913980元,企业于2011年10月缴纳罚款。2025年4月9日、21日,市自然资源局海勃湾分局分别向兴泰开发公司、市交通运输局送达催办用地手续函,目前企业正在编制勘察定界报告。

2.关于“乌海市越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乌海越东物流公司建设项目”问题属实。

经核实,“乌海越东物流公司建设项目”即“乌海市越东物流园项目”,后更名为“一号物流智慧公路港一期工程”,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运煤专线新西线38公里处以东、海公铁路以西,占地面积26.77万平方米。经比对国土二调数据,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其他草地”,按“未利用地”管理,无需办理林地草地手续。2012年4月,乌海市越东物流园在未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彩钢房类临时建筑,2012年9月国土分局对越东汽车销售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非法占用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罚款155602.1元,企业当即停止建设,并于2013年11月缴纳罚款。因此“乌海市越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批先建乌海越东物流公司建设项目”问题属实。

2014年3月,市发改委对乌海市越东物流园项目予以备案。2014年9月,国土分局出具《关于乌海市越东物流园项目的建设用地初审意见》。2015年7月,原市规划局海勃湾分局出具规划意见。2015年12月,自治区政府同意海勃湾区政府将卡布其街道办事处国有未利用地15.65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海勃湾区政府实施城市规划2014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2016年3月,海勃湾区政府同意启动越东物流园项目建设。

2018年12月,越东汽车销售公司将乌海市越东物流园项目整体转让于乌海市冠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龙房地产”)。2019年8月,冠龙房地产将该项目转让于内蒙古恒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翔房地产)。恒翔房地产于2019年8月以挂牌出让方式竞得位于运煤专线以东、海公铁路以西地块(与上文所述“运煤专线新西线38公里处以东、海公铁路以西”为同一位置),2019年9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9年11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7月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开工建设。2022年因“一号物流智慧公路港一期工程”建设规划调整,于当年9月重新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属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合规合法用地。督促兴泰开发公司尽快完成勘察定界报告编制,尽快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压覆矿产资源等相关手续。阶段性办结无4D3NM202506230005乌海市海勃湾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粉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乌海市海勃湾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粉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不属实。

接到举报后,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第一时间赴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热电厂实地核查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经查,热电厂燃煤全部存放于封闭料棚内,棚内配置喷淋系统及高压射雾器,厂区运输道路已硬化并配备洒水车定期降尘,煤粉尘污染得到有效抑制。经调阅内蒙古神瑞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乌海热电厂200MW废气污染源手工检测项目(2025年1—2季度)检测报告》、内蒙古凯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出具的《乌海热电厂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检验检测报告》,显示厂界颗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经属地林荫街道办事处、大庆社区实地走访问询周边其他小区居民、商户,未表示不满,同时调取海勃湾区12345便民服务热线历史工单及信访案件受理记录,除幸福新村北区居民投诉外,暂未收到周边区域居民关于粉尘污染的投诉举报。

2011年底以来,幸福新村北区部分业主以“回迁住宅距电厂较近”为由,多次反映热电厂环境污染、拆迁安置房位置与原位置不符、项目规划不符合要求。2015年4月,乌海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幸福新村北区全体居民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对三项诉求逐一作出明确答复。2016年2月,自治区政府作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意见书关于高某某等人信访事项的复核意见》,维持乌海市政府复查意见,并明确该复核意见为信访事项终结意见,该信访事项依法终结。

不属实加强群众解释沟通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运营。加强企业监管,监督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已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