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张艳平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明亮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朱树生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蒋 毅为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艳平的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王利峰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树生的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艳平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明亮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朱树生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蒋 毅为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艳平的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王利峰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树生的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