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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乌海日报

国有财产 “我”来保护

日期: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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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楚研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至今已有近8年的时间。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持续办理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案件,积极破解公益保护老大难问题,推动补齐社会治理短板和制度漏洞,持续强化办案质效导向和正确业绩观,切实提高公益保护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激发公益诉讼检察在新的起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动力。

本周起,民生·社会版推出“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系列报道”,展现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取得的成效。

查线索 保护国有财产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接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案件线索,我市某职能部门在履行向某能源公司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工作中,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形。

据了解,该公司在实施某灾害综合治理建设工程中长期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304.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指在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时,应当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这笔费用专项用于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水土保持补偿费长期欠缴已经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彭文吉说。

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调查查明,职能部门多次向该公司下达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书,但该公司到期后未予缴纳,职能部门也未依法对违法情形予以行政处罚,导致该项费用长期未收缴到位。

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收缴拖欠水土保持补偿费。在此期间,市人民检察院多次主动进行协调沟通,最终经过多方努力,该笔水土保持补偿费304.9万元全部追缴完毕。

找问题 帮助查漏补缺

“在办理公益诉讼检察个案的过程中,我们也特别关注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努力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例如在办理该案时,我们注意到存在跨部门协作配合不畅通、相关机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及时制发了检察建议。”第五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杨丽萍说。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展开行动,第一时间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定期进行相关信息的交换,同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征收相关税费216.55万元。

该系列案件的成功办理,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得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认可和肯定。2024年,该系列案件入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协作十大典型案例。

获好评 加大保护力度

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着眼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制度,从政治上看是一项民心工程。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不断推动各方达成共识,强化公益保护合力。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落实最高检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聘请来自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8家行政单位的10名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深度参与案件办理,强化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交流合作,更好地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多方协作平台搭建,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建立“检察+人大”“检察+审计”等协作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推进公益诉讼工作。2024年依托与审计机关签订的协作机制,对3家企业长期欠缴土地出让金、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依法立案,督促职能部门向3家企业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663.8万元。

国有财产是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国有财产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国有财产流失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检察事业与时俱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的着力点。“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强化与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彭文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