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和市委统一安排,截至9月10日,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的3个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各市委巡察组在常规巡察的9个单位分别召开进驻动员会。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进驻动员会强调,近期中共中央修订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我们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这次对9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是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也是促进履行职能责任、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行动。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贯彻国务院支持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配套清单,立足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紧紧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在服务保障“六个工程”和“十二项重点工作”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场巡察中,巡察组将深入了解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摆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同题共答完成好本轮巡察任务。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在工作中,将这次“政治体检”转变为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利契机,真正实现纠偏差、正风气、提信心、鼓干劲的效果。
据悉,市委巡察组现场巡察时间为60天左右,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5日。巡察期间将设立值班电话、电子邮箱等,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所属单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