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晟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 氯酸钠及6万吨高氯酸盐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将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8WaQH2JjqG8jQ4hZJ
UUKaQ?pwd=ku49 提取码:ku4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的住户、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方式:
建设项目环评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http://www.mee.go
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办法
1.下载并填妥公众意见表,发至邮箱:lzp872@163.com
2.填写纸质公众意见表并投递意见箱
地址:内蒙古海晟化工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内蒙古海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195605299
内蒙古海晟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