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光华(身份证:37 0920196712224674)、刘静海(身份证:37098 2197310106476)因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矿规章制度,本矿决定解除劳动合同。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相关法律责任自负,特此通告送达。 内蒙古铭锋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
韩光华(身份证:37
0920196712224674)、刘静海(身份证:37098
2197310106476)因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矿规章制度,本矿决定解除劳动合同。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矿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相关法律责任自负,特此通告送达。
内蒙古铭锋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