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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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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乌海日报

八届乌海市委第五轮巡察和安全生产工作 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

日期: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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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2月25日,市委巡察组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老干部局、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市统计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市能源局党组、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在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严肃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 关于理论学习有缺失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适时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组织研讨交流,保障中心组学习规范开展。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台账管理,由专人负责制定计划、更新台账,并对学习资料整理归档,做到学习有目标、有计划、有实效。三是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是否传达学习党中央精神、重点内容是否应学尽学等方面组织开展自查,梳理汇总2023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确保理论学习不偏离主线。

2. 关于未按规定执行采购的问题。一是2024年1月4日,主要领导对财务工作分管领导、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对相关干部分别开展提醒谈话,并对全体财务干部进行2024年度第1次专项廉政提醒。二是2024年3月8日,针对采购情况组织全面自查,未发现存在采购流程不规范、报销凭证不齐全、超额使用定额发票等类似问题。三是2024年1月4日,组织财务专题培训,深入解读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文件,观看政采云平台采购操作流程教学视频,进一步加深具体工作人员对采购、报销政策、流程的理解和把握。四是根据需要确定2024年度政采云平台采购计划,3月中旬向市财政局申请调整预算,目前已通过政采云平台采购办公用品及设备。

二、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1. 关于纪检监察工委履职尽责韧劲不够的问题。一是深化警示教育,召开市直机关警示教育工作会,通报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指导市直机关各单位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不断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召开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邀请自治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相关同志作廉洁文化专题培训,为市直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提供借鉴参考。三是加强纪检业务培训和指导,邀请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围绕“如何立足职责强化监督提升工作质量”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点对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纪检业务工作的指导,提供法规政策支持,着力提升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2. 关于“巡听旁听全覆盖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完善巡听旁听人员库,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科级干部全员参加的巡听旁听工作队伍,督促指导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学习活动,提高学习质效。二是2023年开展巡听旁听47次,实现了用2年时间完成对72个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三、市委老干部局

1. 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修订《离退休干部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制度》,规范来信来电来访受理、转办等流程。二是完善来信来电来访事项工作台账,做好办理记录、办理结果登记工作。三是加大档案整理力度,建立离退休干部信访工作专卷。

2. 关于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制发《乌海市老年大学应急预案(试行)》《乌海市老干部休养活动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过“理论讲解+实操演练”的形式,组织休养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4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二是修订完善《乌海市老干部休养活动中心工作职能职责》,为应急处置提供制度保障。

四、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1. 关于党组推动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搭建研发平台,今年我市益泽医药中间体原料研究开发中心等9家研发中心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研发中心。二是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储备申报工作,着力开展“双倍增、双提升”行动,今年首批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6家。三是发挥科技政策引导作用,印发《2024年科技惠企政策清单》,通过“一张清单”展示所有科技惠企政策,确保企业听得到、看得懂、用得上;通过广播节目面向全市宣传推广科技惠企惠民政策,重点解读企业奖补、研发投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 关于党组落实科技保密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进一步严肃保密工作纪律。二是结合年度科技活动周等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和学校开展科普宣传活动14场,参与群众达2000余人。同时,利用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加大对《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保密意识。

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1. 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定《乌海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申报程序及动态管理办法》,对近5年命名期满的示范单位进行走访复验。二是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内容的指导,印发《市民委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检查工作通知》,对各单位宣传表述内容进行排查规范。三是提升创建工作质量。策划2024年“和美乌海”系列活动134场次,命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23家。形成“五带三线三矩阵”的工作布局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N进”“一进一主题”的创建模式,打造“海纳百川 和美与共”创建品牌和“红柳”等系列子品牌。

2. 关于党务公开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务公开条例及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市民委党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的7项内容,及时在门户网站、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党务公开相关法规的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六、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1. 关于沉淀资金起底不彻底的问题。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梳理需上缴的沉淀资金项目,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及时上缴。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养护中心已按要求上缴。二是梳理局属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对局属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其余应上缴资金和资金使用问题。三是修订完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制度约束。

2. 关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对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执法宽松软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对照整改。二是印发《2024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频次及检查内容,并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三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检查效能。四是制定2024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检查规范纳入培训计划,提高执法人员识别安全问题隐患和依法处罚能力。

七、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

1. 关于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强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案卷“五级”审核机制,确保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二是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学习计划,将文书制作基本要点及归档要求、现场检查及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内容纳入执法业务培训,已开展3次执法业务培训,共60学时。三是开展案卷评查“回头看”,对近2年执法案卷存在错别字、说理不透彻、引用法条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共发现13项问题,已及时反馈并完成整改。四是对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程序把控,在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认真检查,严把质量关,已开展执法案卷抽查2次,未发现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问题。

2. 关于推动提升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力不够的问题。一是科学布局体育设施及配套资源。目前,全市共有56个体育场馆、250处晨晚练点、75个城市社区全民健身活动点、108块足球场地(每万人足球场地数为1.94块),所有室外体育场地设施均免费开放,室内场馆实行适时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二是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能力不断加强,全市共14所学校体育场馆免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向三区街道办事处捐赠全民健身器材30套(330件),全面解决市民“去哪儿健身”的实质性问题。三是加大我市体育场地普查力度,督促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按时上报体育场地普查数据。2023年底,全市体育场地面积为169.4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3.04平方米,提前达到自治区“十四五”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的标准。

八、市统计局党组

1.关于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部分国家数据库链接内容已失效,统计公报无内容的问题。一是将国家数据库链接关联至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平台。二是统计公报已更新至最新数据。三是制定《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定期对公众号开展排查,安排专人运行维护,形成长效机制。

2.关于未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对统计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问题。一是对3家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企业已落实整改要求,严格按照统计制度依法填报并修正差错数据。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试行)》,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三是坚持领导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审议行政处罚相关议题。四是强化统计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九、市应急管理局党委

1. 关于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显而易见的安全问题未能及时发现的问题。一是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将问题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执法检查,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针对岁末年初安全事故易发特点,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并开展检查。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条例,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四是制发《乌海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非煤矿山行业企业春季复产复工前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强化对企业安全指导服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检查情况进行“月调度”。

2.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专题研究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并起草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对已开展工作查漏补缺,形成工作总结。二是结合机构改革,优先配齐建强执法队伍,现执法队伍核定人员编制56名。三是印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推进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水平。

十、市能源局党组

1. 关于日常监督不认真不严谨的问题。一是明确信息化中心工作人员日常线上巡查内容,要求值班值守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推送至相关科室进行核查。二是建立系统报警分析制度,形成巡检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按要求将问题及时推送至相关科室进行核查处置。三是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值班值守人员,并要求严格落实责任。

2. 关于现场处理决定下达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围绕公乌素煤业等4家煤矿问题隐患开展复查工作。二是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并做好问题隐患的复查工作。三是执法支队已建立下矿登记台账,对检查时间、人员记录存档,明确职责。

十一、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

1. 关于安全生产涉嫌违法事项处置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按照市安委办要求,将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台账实时统计,每周报送《隐患排查整治调度总表》,督促园区企业完成隐患闭环整改。二是积极配合机构改革工作,结合职能职责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综合治理能力水平。三是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进行移交处理。

2. 关于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6名专业人员,园区安全监管力量已满足“十有两禁”要求。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召开高新区党工委会和书记专题会,研究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三是深入园区一线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经复查2023年度检查发现的所有隐患均已整改完成。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