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实施“五大行动” 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日期:06-12
本报讯 (记者黄建飞)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统筹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队伍建设提升、联调联动大起底、品牌标杆树立五大行动,切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实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行动。市司法局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通过开展“千名调解员进万家”活动,组织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全面落实大排查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释能提效。
实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行动。市司法局紧盯基层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排查、主动化解,做到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紧盯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以及新业态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注重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实施队伍建设提升行动。市司法局以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配齐配强调解力量,持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和规范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通过聘用或者推选等方式,选聘律师、医生、教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和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补充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才库”。
实施联调联动大起底行动。市司法局加强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公安、民政、教育等重点领域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推进行政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提升行政调解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水平,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和相关民事纠纷。
实施品牌标杆树立行动。市司法局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扎实做好自治区司法厅《我的调解故事》专栏投稿宣传工作,注重个人调解工作室和“智慧调解”建设,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品牌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