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大不同”
日期:05-31
本报记者 陈洋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旨在简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流程,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本次政策调整中,关于“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管理方式有了显著变化。本期金融讲堂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乌海市分局为您详细解读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大不同”。
一、名录登记更便捷
11号文要求自2024年6月1日起,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核准改为由境内任一外汇银行直接办理,涉外企业在银行开立外汇账户时,可同步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和外汇收支业务。这一变化进一步简化了业务流程,极大地减少了企业办理业务的时间和脚底成本。
二、名录变更更灵活
涉外企业若发生名录信息变更,可凭变更事项的说明材料,在银行直接变更除“所属外汇局”以外的名录信息。银行发现企业名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可根据内部审批流程主动变更企业名录信息。这一规定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同时降低了因未及时办理变更可能带来的风险。
三、密码找回更方便
企业办理名录登记后,如遗失“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密码,可通过银行查询初始密码,也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乌海市分局查询或重置初始密码。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快速恢复平台使用权限,确保业务办理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