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带动我市36家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日期:05-21
本报讯(记者崔建敏)近日,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下达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我市36家企业获批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605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484万元、我市补助资金121万元。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获批补助资金106万元、100万元、74万元。
研发投入后补助是按照企业研发投入给予的事后补助,最高500万元,目的是鼓励创新主体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包括两种类型:一是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以企业最近一个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为补助测算基数,按照企业研发费用的1%给予后补助支持。二是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后补助,对于最近连续两个年度都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于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给予企业最高10%的后补助支持。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政策宣传和服务力度,与税务、统计等部门联合开展研发费用归集辅导培训,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投入依法统计、应统尽统,引导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