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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乌海日报

以公益诉讼做实“司法为民”

日期: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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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评

◇ 张楚研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对检察公益诉讼实践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更高期许,为更好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指引。

公益诉讼,是一项着眼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制度,也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总的来说,其现实意义就在于促进社会稳定与公正、保护资源和环境、完善制度和法治、增强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从而推动社会进步和法治社会的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23年,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9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6.8万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6万件,回复整改率99.1%,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仍未解决的,依法提起诉讼1.3万件,99.96%得到裁判支持。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公益,说到底就是人民的利益。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必须直面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履职不断向社会治理的“堵点”“盲点”发力,将检察职能从单纯的“依法监督”延伸到制度缺失、管理不到位等社会治理问题上。近年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不断扩展,从最初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领域,不断扩展到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多个领域,“4+N”的管辖领域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同时,公益诉讼还在人民群众关注的新兴领域不断探索,坚决啃下“硬骨头”,推动解决“老大难”问题。

检察公益诉讼为了人民、服务人民,也要依靠人民,接受人民监督。公益诉讼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法律保障,守护了每个人的美好生活,同时也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公益诉讼中来,了解“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加入志愿者队伍,让“大家的事情,大家一起商量着办”。这既能够协调各方利益画出最大“同心圆”,同时也凝聚各方智慧提升公益诉讼的科学化水平,又能在人民监督下推动检察监督能力的现代化,提升检察机关履职能力和案件质效,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公共利益就是人民的利益。检察公益诉讼从蹒跚起步到稳步前行,从夯基筑台到厚基成势,已然取得显著成效,也定将以更高标准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要求,一如既往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