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25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乌海日报

判前走访 判后答疑 当事人心悦诚服

日期:03-07
字号:
版面:第08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我知道我犯错了,但我家的情况实在太特殊了,一家人因为这件事不知道何去何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在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上诉案件时,收到了这样一份陈情书。

经与一审人民法院了解,承办法官得知上诉人王某某家境困顿,一家三口均患有严重疾病,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就是王某某。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王某某一家人勉强通过饲养牛羊维持生计,还面临着经常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问题。因本次危险驾驶行为,王某某面临拘役刑的判罚,一家人很可能因此重新返贫。

面对这样特殊的上诉人,承办法官决定入户了解王某某一家的实际情况。春节假期刚结束,承办法官一行便冒着大雪驱车来到60公里外的王某某家。一栋在政府帮扶下盖起的平房和一间牛棚是王某某一家的全部资产。承办法官来到王某某家时,一家人愁容满面,没有一丝过节的喜气。询问下得知,王某某病情加重,可能又要面临一次手术,一家人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我违反了法律,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我也将家里的积蓄全部交了罚金。我真的特别后悔,但如果我这时候被‘关’起来,家里的牛羊就都活不成了……”说到这里,一家人都哽咽了。

回到单位后,承办法官认真研究这起危险驾驶案如何才能兼顾法理与人情。在研读案卷时,承办法官发现本案一审宣判后,“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开始实施,一审据以从重处罚的无证驾驶机动车情节已经被修订,其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属于从重处罚情节,这就意味着对于王某某的刑处有了调整的可能性。经过开庭审理并与王某某所在村委会沟通协调,这起案件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处理办法。

2月28日,承办法官一行再次来到王某某家,带着二审判决书向王某某宣告: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某拘役刑两个月二十日,缓刑三个月的判决结果。王某某一家非常激动。王某某保证以后会以身说法告诫他人严守法律红线。宣判后,法院干警又对王某某进行了判后答疑,对其解释了改判原因及量刑依据,并告诫其要严格遵守缓刑社区矫正要求,按时报到。

该起案件中,对醉驾行为更加重视源头治理,将人民群众的切身“小案”办精、办细,符合法律规定,更符合社情民意。 (曹艺)

相关链接:2023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正式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罪当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