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实现179.3亿元,全口径税收收入143.4亿元,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44.6亿元、自治区税收收入3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增长8.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2.3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6亿元,调入资金7.2亿元,收入总计240.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2亿元,增长44.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亿元,支出总计20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36.4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2.3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5.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5.5亿元、各区上解收入34.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调入资金6.6亿元,收入总计173.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9亿元,增长48.4%,加上补助区级支出38.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5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12.8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亿元,支出总计153.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0.5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和重点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扩渠道、强主体,坚持做实做优财政收入
●使全力、重落实,推动“五大任务”见行见效
●保民生、增福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补短板、提质量,建设宜居乌海
●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守底线、防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
●强生态、优环境,坚持绿色发展导向
●促改革、提质效,深化预算管理制度
2024年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预计实现182亿元左右,全口径税收收入148亿元左右,其中:上划中央税收收入63亿元、自治区税收收入34亿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88.6亿元左右,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3%左右。综合考虑收入情况、上级补助等因素,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52亿元左右。
根据收入预计,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情况,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81.3亿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8亿元,增长10.6%(如不作特别说明,以下口径均为与2023年预算数相比)。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亿元,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31.9亿元,区级上解收入31.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81.3亿元,其中:①本级支出65.3亿元,市级留用及待分配共同事权和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9.8亿元,包括公共安全、文化、社会保障、交通、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共同财政事权资金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亿元,②预备费0.7亿元,③补助区级支出15.1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0.2亿元,④上解上级支出0.2亿元。
2024年市本级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一)提供坚实财政支撑,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
★推深做实“科技兴蒙”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 ★支持“颐养乌海”建设 ★支持安居优居工程
★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支持文化旅游体育繁荣发展
(三)聚焦城乡协调发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高质量打造精品城市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进一步完善交通网络
(四)多措并举再发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继续加大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力度 ★继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力度
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
加力提效,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深化改革驱动,激发财政内生动力
树牢底线思维,保障财政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