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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乌海日报

面对家暴 请勇敢说“不”

日期: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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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评

◇ 张楚研

家暴一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据全国妇联统计,中国目前2.7亿个家庭中约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这些数据触目惊心,甚至不可思议。

当然,在家庭暴力问题上,有几个误解需要澄清。首先,家暴并不只局限于女性,在法律的界定中,家庭成员之间,甚至是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暴力行为都属于家暴。这意味着家庭成员中的男性、儿童、老人等群体都在这个范畴之内。其次,在传统认知中,殴打、谩骂等才构成家暴,但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中,通过自伤自残的方式,对另一方进行威胁和“道德绑架”,让对方承受精神上的压力和心理上的煎熬,也被列入家庭暴力的范畴,属于“精神家暴”。

家暴不只是家务事。我们常说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区别,然而,在社会中家丑不可外扬、棍棒底下出孝子、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成才等传统观念,导致很多人不愿将家庭暴力公之于众。但家庭暴力不是所谓的“家丑”,而是违法行为,施暴者不能一次次被容忍或者只被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人们在一次次权衡和犹豫中选择沉默,家暴就会在一次次沉默中愈演愈烈。

反家暴有法律的保障。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明确对所有家暴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无禁区”“不问动机”的态度;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202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让遭受家庭暴力的人群有了“保护盾”。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让“清官难断家务事”成为过去式。饱受摧残的家暴受害者,更要通过收集家暴证据,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反家暴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反对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积极构建集预防、处置、救助于一体的反家庭暴力制度体系,形成反家庭暴力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作为家庭成员,要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拒绝落后陈旧思想;作为社会成员,遇到家暴应该及时制止,维护社会和谐。

面对家庭暴力,只有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敢于对家暴说“不”,才能真正保护自己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