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大对妇女及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联合市妇联、市民政局等部门,强化联动共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近3年,民事审判第一庭共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71件。
——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民事审判第一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做实做细各项涉及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在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时注意调整审理方式,注重心理疏导、情感沟通。对于婚姻案件,灵活运用离婚冷静期,避免情绪化离婚。对于涉未成年人案件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抚养、赡养费纠纷案件主打“亲情牌”,细说法理情,依法维护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其中,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的张某诉王某抚养费纠纷案,某中学诉刘某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等案件,为未成年人追回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费用共计240万元。
——加强协调联动,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民事审判第一庭推动建立“平安万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进一步加强与人民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心理咨询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已召开联席会议2次,推动形成健全完善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
——多元化解矛盾,保障女性劳动者合法权益。民事审判第一庭积极探索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多元化解机制,与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社局联合召开劳动争议问题协调会议,以各部门提前介入、纠纷提前解决的方式,保障女性劳动者合法权益。整理我市近5年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有关情况,形成《乌海市劳动争议诉裁白皮书》。审理张某与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进行人身损害赔偿8万余元。
——创新宣传模式,开拓普法宣传新路径。为全面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民事审判第一庭结合“三八”国际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计30余次。以隐私保护、直播打赏、校园欺凌为切入点,在全市各学校举办普法课堂,并组织学生常态化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网络法律小课堂形式,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重点、难点法条进行解读。走进市妇联,为我市70余名调解员宣讲民法典。为企业“定制”普法讲座,全力提高广大女性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及法律意识。 (曹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