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未成年人成长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激发内在潜能,强化与社会各方的协调配合,助推构建集“维权、预防、挽救”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撑起一把法治“保护伞”,织密一张成长“防护网”,筑牢一面安全“防火墙”,下好一手防范“先手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 探索案件审判新思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终审判决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该案原告不满8岁的乐乐(化名)在学校上学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受伤,事发时为户外课程,老师因事临时离开现场,只有几名家长志愿者在旁看管孩子。事发后,乐乐的家长认为学校和同学都应该承担责任,于是起诉至法院。一审认定,学校未尽到监管责任承担主要责任,同学承担次要责任。学校后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周敬说。
这起案件是涉及未成年人的一起普通民事纠纷案件,但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是我市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结案后,我们对教育系统下发司法建议,到各学校开展宣讲活动,效果非常好,全市教育系统针对类似问题展开自查整改。该学校后来跟我们沟通时也表示,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愿意积极配合。”周敬说。
据了解,2022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制定了《关于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的工作意见》,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合议庭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受案范围,成员包括专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团队或法官。该合议庭由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时间较长、具有心理服务资质、高学历人员组成,实现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配备。
成立未成年人专业审判队伍,探索符合未成年人司法规律的审判方式,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迈出的新步伐,这一创新举措为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挂牌成立后,我市两级法院针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所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纠纷案件,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据悉,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220件。
未成年人权益代表
以国家之名为未成年人发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正是含苞待放的年纪,然而,他们也正处在脆弱容易受到侵害的年龄段。当没有监护人的未成年人遭受刑事犯罪后,当监护人已经或可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时,谁来为未成年人止痛疗伤?谁来为未成年人伸 张正义?乌达区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由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代表国家为未成年人发声。
6月2日,乌达区人民法院与乌达区民政局、妇联、教育局、人民检察院、团委、公安局、司法局、残联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了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的选任条件、工作职责等。其中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后,由乌达区未保办(乌达区民政局)指派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及时接洽未成年人,并了解未成年人的诉求;收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及时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按时出庭,庭审时发表意见,并在判后参与救助。
7月7日,乌达区人民法院组织协调8部门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座谈会,就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的工作目标、选任标准、职责义务等展开热烈的讨论,并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责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经验做法,对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进行了完善。
7月20日,乌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而庭审中乌达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参与诉讼,并发表意见。
该案审理后,未成年人得到了我市民政部门为其申请的临时救助金,同时乌达区妇联、教育局等部门也积极行动为其解决后续的生活、学习各种问题。
这起未成年人案件的成功审理,标志着乌达区人民法院率先适用的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正式落地我市。与此同时,该案也成为自治区引入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这起案件是我们的一次大胆探索,通过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以国家之名为没有保障的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在预防、打击、疏导、教育、修复心理创伤等方面给予未成年人更多关怀与帮助,体现司法温情,还能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同时有助缓解社会矛盾。该案未成年人亲属对我院判决表示满意。”乌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健说。
近年来,我市针对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断开展创新工作,对于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入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制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市启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在我市两级法院得到了常态化落实,运行效果良好。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还首创推出“法官寄语”,帮助未成年犯罪人员丢掉服刑的思想包袱,希望其努力改造,早日融入正常学习生活,这份寄语得到了未成年犯罪人员及其家属的积极回应,使得司法审判对其家属的教育观引导成效更为显著。
“接下来,我们还会继续创新工作方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助理呼欣怡说。
建阵地重宣传
以法之名守护未成年人
11月10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乌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庭审环节紧密衔接,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而旁听席坐着的是50余名穿着校服的学生。
原来,为激发未成年人学法热情,引导他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乌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创建“法院+学校”联动机制,开设“小法官训练营”,市第十二中学50余名学生成为首期训练营的学员。
活动当日,刑庭法官助理、训练营班主任杨欣宇引导同学们有序参观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以及刑事审判庭,介绍每个庭室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等,并详细解说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等,让他们了解法院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紧接着,司法警察何智轩向同学们讲解并依次展示防爆钢叉、警棍、手铐、催泪喷雾器等警用装备的使用方法和使用场景。讲解结束后,同学们实地参观了“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并了解“六专四室”的重要职能作用。随后,学生们观摩了真实的庭审现场,过程中,他们神情专注,认真聆听。很多学生表示,通过观摩庭审,真正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立足“谁司法、谁普法”的工作职责,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宣传模式,开展了“法院开放日”“法治进课堂”等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普法活动,推动阳光普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牵头建立“平安万家”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进一步加强与我市检察机关、司法局、妇联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心理咨询等方面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召开联席会议2次,形成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同时,为全面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结合 “六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共30余次。以隐私保护、直播打赏、校园欺凌为切入点,对在校学生开展普法课堂;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网络法律小课堂形式,专门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的一些重点、难点法条进行解读10余次。
“近期,我们印发了‘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向日葵行动’实施方案,目的就是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助理王梦娜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此外,我市积极落实辖区内“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有16名法官及法官助理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保障三区学生都能找到“法律观护人”。
接下来,我市两级法院还将继续坚持依法保护和惩治教育相结合,切实加强行政主管责任部门与司法机关工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合力,推进“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做好专项工作,切实加强行刑衔接机制,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未成年人保护的大网,坚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
(张楚研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