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日期:11-23
2023年11月2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乌海市交办第21批次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共5件。
按污染类型分,固废类1件(占比20%),大气污染类1件(占比20%),生态类1件(占比20%),其他污染类2件(占比40%),其中部分案件涉及多种问题类型,全部为海勃湾区案件。
截至2023年11月2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乌海市交办了21批次共108件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5件。现第十七批共4件案件已调查处理完毕,其中,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2件。
乌海市将严格按照群众环境信访案件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相关情况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