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 D2WH2023
11130153
维邦佳园、维邦公园附近每天早晨8:00左右能闻到刺激性臭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乌达区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信访举报案件与其他9个案件(案件编号分别为D2WH20231110053、D2WH20231110049、D2WH20231110044、D2WH20231110043、D2WH20231110040、D2WH20231120063、D2WH20231160095、D2WH20231160100、D2WH202311100142)为同类型案件。乌达区维邦佳园、维邦公园位于乌达区城区西北部,距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和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约5公里。总体来看,乌达区平均海拔低于南部区域,常年以南风为主,且周边区域密集分布着4个工业区、千余家企业,产业类型趋同,主要污染物种类相同,导致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大。同时,受先天地理因素影响,在逆温天气和静风微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下,会因污染物不易扩散导致偶发异味扰民的情况。近年来,乌达区深入开展异味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全面加强产业园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全方位控制VOCs源头产生,加强过程控制以及末端治理。截至2023年8月,按照“管道化、连续化、封闭化、自动化”思路,企业已累计投入2.67亿元,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方案、提升工艺装备水平、选用高效末端治理设施等科学有效的措施,完成异味治理整改任务203项。目前,已安装82个异味监测探头,可辐射企业车间、罐区、排口、厂界等重点区域,实现了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测预警,同时在各企业污处设施安装了618个电流监测仪和22套PH计监测预警装置,对企业污处设施实现有效监管。此外,乌达区还加大对重点化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安全稳定环保运行。 部分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乌达区一方面已对辖区内重点化工企业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巡检巡查频次,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另一方面继续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用好用足挥发性污染物预警监测监管系统,结合“12369”与“12345”问题线索举报平台,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加快升级改造。阶段性办结无2 D2WH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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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区西卓子山水泥厂北边有十多亩草场上曾堆放着煤泥,煤泥清理后以黄土覆盖,草场植被遭到破坏海南区生态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与2022年7月13日我市自然资源部门受理的案件举报内容、地点一致,位于西卓子山水泥厂北侧。该问题已于2022年7月18日,由乌海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违法当事人李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堆放煤泥占用林地,破坏草场植被,经测量面积共计4.84亩,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无异议。7月20日,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李某作出立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处罚决定。李某于7月20日至9月5日对违法堆放的煤泥进行清理,并通过黄土覆盖、撒播草籽的方式对周边植被进行了恢复。全程由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并出具恢复结果验收报告,9月6日结案。属实2023年11月15日,经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工作人员实地核查,该区域内已无煤泥堆放,植被恢复达到验收标准,已整改到位。已办结无3 D2WH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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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区东方红、一棵树等村庄的村民私自放牧破坏巴音陶亥镇渡口村绿化村禁牧草场;2.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坝村柠条颗粒厂占用并破坏该草场海南区生态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海南区东方红、一棵树等村庄的村民私自放牧破坏巴音陶亥镇渡口村绿化村禁牧草场”部分属实;“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占用并破坏草场”部分属实;“新坝村柠条颗粒厂占用并破坏草场”不属实。(1)关于“乌海南区东方红、一棵树等村庄的村民私自放牧破坏巴音陶亥镇渡口村绿化村禁牧草场”的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渡口村(行政村)绿化村(自然村)草牧场(以下简称绿化村草牧场)原为绿化村及周边东方红村、一棵树村等地村民放养牛羊的草牧场,均位于海南区巴音陶亥镇辖区内,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显示,该区域均为其他草地(属未利用地),在乌海市划定的禁牧范围内。因上述村庄的村民主要收入来源为养殖牛羊,为了妥善解决保护生态和保障群众经济来源的矛盾,海南区按照乌海市禁牧有关要求,大力推广舍饲圈养的养殖模式。今年以来,海南区工作人员在巴音陶亥镇范围内张贴、发放禁牧通告1000余份,在重点区域设立“禁牧区”警示牌25块;以“初次教育警告、再犯从重处罚”为原则,常态化开展禁牧执法200余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6次,累计作出行政处罚45起、教育牧民45人次、填写保证书45份、罚没款54510元。但因村民的传统养殖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禁牧范围点多面广,存在村民偶尔偷牧的现象。经工作人员实地探查,该草牧场植被情况相较历史同期和其他禁牧草场无明显差异,无明显破坏的情况。(2)关于“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占用并破坏草场”的问题部分属实。经核查,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公司)于2020年11月成立,位于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内。经比对海南区第二次国土调查变更调查数据库矢量成果,该企业不占用国土二调范围的林地和草原,无需办理林草征占用手续。2021年10月,华恒公司计划在厂区外修建便道运输设备,共需占用林地84.6亩(其中绿化村74.05亩,东方红村、一棵树村共有10.55亩),经与村民协商,决定按照土地征收相关规定对拟占用林地进行补偿,华恒公司于10月21日将补偿款汇入渡口村银行账户,11月12日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由乌海市林业和草原局海南分局出具了《关于内蒙古华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PTMEG、PBAT新型材料产业链一体化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海南林草局〔2021〕78号),临时用地面积为国土二调范围的林地36.5265亩(其余面积按国土二调地类属性,无需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使用期限2年,期满后须按照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023年11月12日,该林地使用期限已满,道路已停止使用,按要求华恒公司将在种植季进行植被恢复并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3)关于“新坝村柠条颗粒厂占用并破坏草场”的问题不属实。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新坝村柠条颗粒厂”是由海南区民欣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四新村年产24000吨颗粒饲料加工厂,为巴音陶亥镇政府于2020年通过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实施的四新村颗粒饲料加工厂项目,委托四新村村集体代管,收益归四新村村集体所有。该项目位于四新村陶斯图学校旧址,总占地面积40亩,经比对海南区第二次国土调查变更调查数据库矢量成果,不占用国土二调范围的草原和林地,于2021年6月,由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150303202100015号)。该项目依法办理了建设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手续,不涉及占用和破坏草牧场的情况。 部分
属实
今后,海南区将继续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和2023年4月海南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全区实行禁牧的通告(第5号)》,进一步加强禁牧工作力度,持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讲、解释,采取无人机等手段加大巡查频次和执法强度,依法严厉打击偷牧行为。同时积极开展思想工作,正面引导村民转变养殖理念,持续推进舍饲圈养的养殖模式,不断改善草牧场生态环境。已办结无4 D2WH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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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纳煤业集团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矿运车每天23:00至次日7:00沿运煤专线运煤未加盖篷布,在运煤专线与十八公里交叉口至广源洗煤厂路段,存在噪音及严重扬尘污染海南区 大气
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广纳煤业集团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矿运车每天23:00至次日7:00沿运煤专线运煤未加盖篷布”部分属实;“在运煤专线与十八公里交叉口至广源洗煤厂路段,存在噪音及严重扬尘污染”属实。(1)关于“广纳煤业集团利达矿业有限公司矿运车每天23:00至次日7:00沿运煤专线运煤未加盖篷布”的问题部分属实。广纳煤业集团利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矿业)于2023年4月3日至今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未发生出煤、运煤业务。在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后,海南区立即组织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于11月15日23:00开始,对利达矿业及周边路段进行了实地检查,未发现“未加盖篷布运输”问题。经调取2023年11月以来海南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抛洒滴漏”行动的执法台账,在利达矿业及周边路段共查处未按标准覆盖苫布的运输车辆3辆(均非利达矿业的车辆),且违规时间均在白天,并非夜间及“23:00至次日7:00”时段。因上述车辆均为首次违规,执法人员在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现场对司机进行警告,监督其当场整改后予以放行。综上,利达矿业及周边路段存在运输车辆未按标准覆盖苫布的情况,但不属于利达矿业。(2)关于“在运煤专线与十八公里交叉口至广源洗煤厂路段,存在噪音及严重扬尘污染”的问题属实。经实地核查,运煤专线与十八公里交叉口至广源洗煤厂路段通行车辆较多、路况较差,日均通行车辆约60—80辆,高峰期可达100辆以上。因通行大型货车较多,部分车辆出厂清洗不到位,带泥带土上路,部分车辆未按标准苫盖,以及保洁公司对道路的洒水降尘不及时,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的情况。 部分
属实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海南区一是立即将利达矿业及周边路段、运煤专线与十八公里交叉口至广源洗煤厂路段列入重点检查区域,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安排执法人员对相关企业和路段每日至少抽查2次(日间、夜间各1次),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避免相关问题反弹;二是要求沿线相关企业规范使用轮胎清洗装置,确保对出厂车辆清洗到位,坚决杜绝带泥带土上路现象发生;三是要求保洁公司及时落实抑尘措施,增加洒水频次,增派清扫车辆,加强道路清扫力度,及时清理道路尘土,全力避免扬尘产生;四是持续加强通行车辆的管控,要求司机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做到文明驾驶,稳驾慢行,不鸣笛、不超速、不抢行,尽量在运输过程中减少噪音。已办结无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5 D2WH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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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陶亥镇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生产条件下生产,点火装置不达标,甲裂制氢过程流速过高发生爆炸,存在电石、乙炔、甲醛泄露现象,造成环境污染海南区大气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生产条件下生产,点火装置不达标”不属实;“甲裂制氢过程流速过高发生爆炸”属实;“存在电石、乙炔、甲醛泄露现象,造成环境污染”不属实。(1)关于“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生产条件下生产,点火装置不达标”的问题不属实。内蒙古三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公司)位于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内。三维公司BDO一体化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配套乙炔原料装置36万t/a、乙炔装置10万t/a、甲醛装置72万t/a、1,4-丁二醇装置30万t/a、甲醇制氢装置2.4万Nm3/h、废硫酸处理装置3万t/a,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该企业的电石工段具备生产条件,于2023年9月15日投入运行,配套环保设施同步稳定运行;BDO工段于2023年11月初开始调试。按照环评要求,该企业建设了乙炔连续火炬和富氢火炬,BDO生产过程中连续产生的废气送入全厂乙炔火炬系统处理后排放,间断产生的废气送入全厂富氢火炬系统处理后排放。火炬系统即群众反映问题中所说的“点火装置”由徐州燃烧控制研究院有限公司制造,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技术条件要求。(2)关于“甲裂制氢过程流速过高发生爆炸”的问题属实。经查,该企业甲醇制氢工段于2023年11月2日开始调试,在调试过程中出现过闪爆现象,经设备厂家的专家现场查看,发现是72个程控阀中有1个程序设计错误,误将氢气引入二氧化碳放空管,导致氢气在放空过程中,因静电引起闪爆。针对闪爆情况,已经由设备厂家重新设计,目前阀门已恢复正常并消除闪爆现象,今后不会再出现闪爆现象。(3)关于“存在电石、乙炔、甲醛泄露现象,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的电石为固体,产出后放置于电石冷包间,不存在泄漏现象;乙炔气体储存于乙炔气柜内,在该装置四周已设置4处可燃有毒气体固定监测点,在乙炔出料管道使用催化燃烧式探头;甲醛储存于甲醛储罐内,在该装置四周已设置9处可燃有毒气体固定监测点,在甲醇输料管道使用电化学探头。经调取该企业乙炔装置和甲醛装置自调试以来的报警记录,未发现有泄漏报警。 部分
属实
为避免群众反映的闪爆等问题再次发生,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管委会立即对所有入园企业进一步明确了要求,一是必须在试生产前对生产设施及安全设施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确保各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必须按期按要求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坚决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同时,管委会将会同安全环保等部门,在试生产前为企业积极做好政务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在正式投产后采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定期巡查等方式,对企业持续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问题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企业稳定环保可持续生产。已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