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爱霞) 为杜绝秸秆露天焚烧乱象,包头市农牧局耕保科发布倡议:坚决杜绝秸秆违规露天焚烧,自觉践行绿色农耕,共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借此全面普及秸秆焚烧危害、严明禁烧法律法规、推广秸秆资源化利用,引导广大农户摒弃焚烧陋习,践行绿色农耕理念,共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秸秆禁烧绝非个人私事,而是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底线,违规焚烧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边、交通干线沿线及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域、时段内,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违规者将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罚款。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过失引发火灾且未构成犯罪的,将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予以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农户,当前辖区已全面开启秋收秸秆禁烧常态化巡查值守,田间地头全天候有人巡查管控,坚决杜绝侥幸心理、跟风焚烧行为,对各类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将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希望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同时互相监督、共同约束,严守禁烧红线。
秸秆并非农业废弃物,而是极具价值的可再生农业资源。摒弃“一烧了之”的粗放处置方式,推进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既能守护生态环境,还能变废为宝、助农增收。下一步,包头市农牧局将持续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引导、巡查管控和技术指导工作,大力推广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同时呼吁广大农户主动转变传统农耕陋习,自觉做到自家秸秆不焚烧、田间地头无明火,从自身做起、从当下做起,主动参与秸秆禁烧、积极践行绿色生产,全员共治、携手共进,共同守护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乡村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