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 “本来以为要折腾好久,说不定还得花钱做鉴定,没想到法官这么快就帮我们把问题解决了,手机修好了,心里也舒坦了!”在昆区人民法院法庭内,原告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道谢。一场因快递手机损坏引发的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当场申请撤诉。
近日,原告因个人需求需邮寄自用手机,便预约了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取件。本以为这是一次普通的寄件,没想到却埋下了纠纷的隐患。快递员上门揽件时,双方均未对手机外观、屏幕状态、设备完好情况进行当面查验、拍照留存或书面确认,更未对物品瑕疵、运输风险责任进行提前约定。快递员接收手机后,在承运保管、搬运过程中,涉案手机屏幕出现漏液、破损。
事故发生后,原告认为手机损坏发生在快递员接管之后,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快递公司则主张无法确认损坏具体发生时段,无法排除交付前即存在瑕疵的可能,对赔偿主张不予认可。双方各执一词,多次私下协商均未果,矛盾逐渐激化,原告遂诉至昆区人民法院。
本案看似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但审理中却存在典型裁判难点。由于双方交付时未核验状态、未留存任何交接凭证,手机损坏的具体成因、发生时间、因果关系及过错责任比例均无法通过现有证据直接查实。按照普通审理流程,本案需启动司法鉴定程序,通过专业机构对手机损坏成因、时点、程度进行甄别,才能准确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也会拉长审理周期,造成司法资源的消耗。承办法官深知,对于这样一起小额纠纷,走鉴定程序既加重群众负担,又难以实现案结事了。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立足小额纠纷快速化解原则,没有一判了之,而是耐心梳理争议焦点,向双方充分释明举证规则、运输合同义务及过错责任划分的法律规定,并客观分析鉴定流程烦琐、耗时耗力的现实问题。
“如果走鉴定,时间长、费用高,结果还不一定能让双方都满意。不如各退一步,找个最务实的解决办法。”法官的话说到了当事人心里。经过反复沟通、居中协调,双方终于权衡利弊,自愿达成调解方案:由双方共同选择品牌官方售后门店对破损手机进行屏幕更换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原、被告各自承担一半。
这一方案兼顾了双方合法权益——既解决了原告手机维修的实际诉求,也合理限定了快递公司的责任承担限度。协议达成后,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当场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