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永峰
苦心经营多年的游戏账号一朝被永久封禁,玩家一气之下将“代练”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这起昆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标的额不大,却把“虚拟财产到底怎么赔”的现实问题摆上了法庭。
【案件回顾】
2025年7月,杨某为某游戏账号购买代练服务,支付费用1650元,约定由王某代为操作上分。服务期内,游戏官方检测到该账号使用名为“HUB”的作弊软件,作出永久封禁处理。杨某认为封禁时间节点与王某代练期完全重合,是代练方导致苦心经营的账号被封,遂诉至昆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代练费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5070.98元、账号市场价值损失3万元。王某则否认封号与自己有关,拒绝退费及赔偿。
案件审理中,争议焦点集中在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封号是否因代练行为所致,二是账号损失应当如何认定。
关于封号是否因代练行为所致,法院查看代练服务周期及闲鱼交易记录。数据显示,游戏代练服务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7日,官方检测到的作弊行为发生于2025年7月31日,正值王某代练服务首日;结合杨某提交的闲鱼平台历史评价等佐证,王某在代练期间使用外挂具有高度盖然性,构成违约,代练费应予退还。
关于损失赔偿,法院进行了更为审慎的审查。一方面,游戏用户协议3.6条中明确规定用户不得出售或购买、出租、交换或赠送账号,虽未明确是否包含代练行为,但代练与“出售或购买、出租、交换、赠送账号”均有交由他人经营游戏账号的本质特性,为游戏所禁止。杨某明知平台规则仍购买代练服务,自身存在过错。另一方面,游戏充值属于消费行为,充值流水不能直接等同于财产损失金额;杨某提供的账号售价截图亦无法客观证明封禁后账号的实际市场价值。综合考量,法院对赔偿损失的诉请未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退还代练费1650元,驳回杨某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法官就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边界进行了充分释明。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民事基本法层面确认虚拟财产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客体,奠定了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基础。
本案法官介绍,网络虚拟财产作为数字时代重要的财产形式,受法律明确保护。这起纠纷标的不大,却折射出网络时代虚拟财产保护的现实问题。游戏账号、角色等虚拟物品,早已不只是代码,它凝结了用户的金钱、时间、情感投入,应当予以保护。使用游戏外挂,不仅损害了玩家的虚拟财产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技网络环境。提醒各位玩家,遵守平台规则,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当途径享受游戏的乐趣,避免伤心又伤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