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影像意外丢失 损失如何弥补?
日期:07-29
◎记者 赵永峰
“法官,钱我们可以不要,能不能帮我们把当天的照片找回来?”
近日,昆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庭上,一对年轻夫妻眼圈泛红。对他们而言,婚礼当天的影像资料是一生仅此一次的美好见证,当这份见证因他人失误化为乌有,法律的尺子,该如何丈量心里的伤?
2023年9月20日,原告刘某、杨某与被告某礼仪公司签订《婚庆服务合同》,约定由被告为二人提供婚庆服务,其中明确包含专业的摄影摄像服务,原告依约支付1400元。
然而,婚礼结束后的故事,却走向始料未及的方向。
“婚礼后我们好几次找摄影师要照片和视频,他总说‘还在后期处理,再等等’,一直拖着不给。我们哪能想到,不是在做后期,是东西早就没了。”原告刘某愤愤地说。
直到刘某、杨某直接向礼仪公司追问,才得知因工作人员失误,婚礼当天拍摄的照片及视频资料全部丢失,已无法交付。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的刘某、杨某将礼仪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费用并支付精神损失费15000元。
庭审现场,双方矛盾尖锐。刘某、杨某情绪激动地提出,“我们什么赔偿都可以不要,就希望礼仪公司能帮忙把照片和视频找回来!”
面对新人的要求,礼仪公司则表示无力回天,“退费我们完全可以接受,但这批资料确实已经无法找回了,这一点我们深表歉意。”
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案件的症结,不在于“赔多少钱”,而在于“如何安放遗憾”,于是,法官分别与双方展开深入沟通。
“我特别理解你们的心情,一辈子一次的婚礼,照片没了确实是天大的遗憾。但咱们得往前看,一直困在这个心结里,受影响的是你们小两口往后的日子。退费是理所应当的,但我们也可以一起想想,有没有别的方式,让这份遗憾轻一点。”承办法官耐心地安抚道。
在法官的反复疏导下,双方态度逐渐软化。最终,刘某、杨某与礼仪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退还原告服务费1400元并赔偿2100元;由礼仪公司为二人免费拍摄孕妇照、宝宝照等系列写真,以“延续幸福”的方式,尽可能弥补婚礼影像丢失带来的遗憾,抚慰二人的精神创伤。
“其实我们也知道照片找不回来了,法官这么一劝,我们想通了。以后有了宝宝,这些新照片也是新的纪念,就当是重新开始吧。”原告刘某说。
承办法官表示,结婚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之一,婚礼照片与视频承载着新人及其家人对特殊时刻的美好回忆,具有无可替代的纪念意义和唯一性,一旦丢失便无法复制。司法裁判的价值,不仅在于填补物质损失,更在于抚慰精神创伤。本案中,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通过调解引导双方达成替代性履行方案,既守住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底线,也传递了司法的温度。
该案亦警示相关服务行业:对待承载客户特殊情感的物品与服务,必须保持敬畏之心,认真、谨慎、严格地履行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