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法官,您不知道,当初我俩关系特别好,谁能想到现在为了这几万块钱闹成这样!”调解室里,原告长叹一口气,眼眶微微发红。
近日,昆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二人因合伙经营饭店产生经济纠纷,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情理兼顾、定分止争的工作原则,耐心疏导化解双方矛盾,最终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良好的司法效果。
原、被告是相识十余年的老友,基于深厚的信任基础,自愿合伙出资经营一家饭店。然而,曾经的合作伙伴却因经营理念不合、账目不清等问题,最终分道扬镳。虽然双方口头约定由被告承接店面并支付原告相应的退股金,但事后被告却以设备折旧核算不清、账目有出入为由,迟迟不肯支付尾款。昔日挚友因此闹上法庭,剑拔弩张。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详细梳理案卷材料,全面厘清案件来龙去脉。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这起案件的症结不在于“钱”,而在于“气”。
“这案子如果简单判决,很可能赢了官司、输了交情,甚至还会留下执行隐患。”于是,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先行调解。
法官首先采取分开疏导、逐个化解的方式,耐心倾听原、被告双方的诉求与委屈,充分尊重双方的表达意愿,让二人积压已久的情绪得以充分宣泄。
待双方情绪趋于平和后,法官将二人组织在一起,开展“面对面”调解。一方面,从法理角度释法说理,清晰讲解合伙经营、退股结算、合同履约等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双方在本次合伙纠纷中的权利与义务,让双方明晰法律底线、认清自身权责;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温情劝说,回顾二人多年挚友相伴、携手创业的过往情谊,劝解双方珍惜多年交情,不要因一时的经济分歧、沟通误会彻底断送多年友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悉心调解、反复疏导、耐心劝说,原、被告彻底放下对立情绪,解开了心中积怨与误解,均对法官的专业调解工作表示认可与信服,被告当场足额支付原告剩余退股尾款,双方就案涉合伙纠纷再无其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