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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晚报

巧解“三角债”背后的司法智慧

日期: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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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赵永峰 “法官,这笔钱对我们家来说真的很重要,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啊?”申请执行人陈某的声音里充满了焦虑与期盼。 另一方面,某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也颇感无奈。一起看似普通的执行案件,却因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陷入僵局。 在陈某申请执行某村委会的案件中,执行标的额为7.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昆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调查。通过系统关联查询、精细梳理案件台账,法官敏锐地发现:该村委会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恰恰是申请执行人,享有8.3万元的到期债权。 “一案陷入僵局,一案尚未到位”,两个案件相互独立又存在潜在关联。简单地“就案办案”可能耗时费力,且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承办法官迅速抓住这一关键线索,精准研判,一场高效、务实的“破局”行动随即展开。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三方当事人——本案申请执行人陈某、被执行人某村委会以及另案被执行人分别取得联系。在沟通中,法官抽丝剥茧,清晰梳理出三方之间交叉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各方初步阐明“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可用于履行其自身债务”的法律规定与执行逻辑,为后续协商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充分准备后,法官将三方当事人共同约至法院约谈室,组织现场协商。在约谈室,法官立足案件事实,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执行程序中债务抵消的规则以及各方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进行深入浅出的释法明理。面对当事人的疑问与顾虑,法官耐心解答,积极引导各方换位思考,从“对抗”转向“对话”,从“算小账”转向“谋共赢”。 “如果各自僵持,两案可能都久拖不决,耗费的是大家的时间和精力。现在通过协商抵扣,可以一次性了结两件事,对三方都是最高效、最务实的选择。”法官的这番话,说到了各方的心坎上。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和推动下,三方自愿达成了令人满意的执行和解协议:由另案的被执行人直接向本案的申请执行人陈某支付案款7.5万元,协议签订当日当场支付3万元,剩余款项分期付清。这一巧妙的安排,犹如一道桥梁,直接连通了债权的“起点”与“终点”,绕过了中间环节的阻碍,法院依法对这两起关联案件一并作出终结执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