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4月13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从打赏规则、未成年人保护、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等11个维度,对网络直播打赏进行全面规范。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介绍,这次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它的系统性和精准性。首先在规则透明度上要求提高了,平台必须明示打赏规则。这意味着过去那种隐藏在小字条款里、用户可以一键跳过甚至根本找不到的打赏协议将成为历史。其次,对于社会反响强烈的“榜一大哥”等现象,新规明确“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主播和用户进行排名”。这一刀切中直播平台“唯金钱论”的流量逻辑,引导行业回归“内容为王”。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问题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此次中央网信办发布的通知,对未成年人打赏作出了明确的年龄分层规定,首次提出“不得向八周岁以下儿童提供打赏服务”。专家介绍,通知对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界定,结合网站平台管理实际, 对网站平台向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作出了分类规定,进一步推动网站平台完善防控体系,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能。同时,针对涉未成年人打赏退款问题, 要求网站平台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妥善处置相关纠纷。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打赏限额问题,通知要求,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服务,允许用户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用户放弃限额设置或修改其设置的限额,网站平台也应该通过适当方式确认。对此,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谢永江表示,新规不搞“一刀切”限额,而是让用户按自身情况自主设定, 以柔性方式倡导理性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
通知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网站平台不得公开展示用户充值打赏、购买礼物等消费统计数据。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或对用户进行排名。同时,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加强打赏互动审核,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通过打赏返现、自我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打赏,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
(据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