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学工) 依据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生如需转学,需在新学期开始前提出申请,为让相关学生家长对转学规定更加明了,并按时进行办理,近日,青山区教育局向社会发出了2026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具有青山区户籍、在青山区以外就读的学生申请转回青山区内学校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转学条件者,将依据其户籍与房产信息,在接收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转学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有效的青山区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山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符合转学条件者,将依据其居住证信息,在接收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统一于2月24日-28日,到青山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转学事宜。
鉴于目前青山区各学校均不同程度存在学位不足的情况,审核通过的学生,将在全区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统筹安排。转学不划定具体学校片区。
按照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本区内学生原则上也不允许转学;初中阶段办理转学的学生,参加中考时不享有分招资格。春季开学前,接收学校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安排结果,若申请人对统筹安排的学校不满意,可自愿放弃本次转学机会,返回原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