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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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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交平台卖烟花爆竹可能违法

日期: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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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天下       上一篇    下一篇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在社交平台或者朋友圈中,您有没有刷到过“烟花爆竹送货上门”的广告?千万注意,这其实是违法行为。 有证也不能线上售卖 2025年12月下旬,上海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群内公然兜售烟花爆竹。警方立即展开深入调查,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汤某。很快,警方将汤某抓获,并在他居住的住宅楼内查获了各类烟花爆竹150箱。 上海青浦公安分局治安支队民警韩智谦介绍:“经查,汤某认为农历春节将至,销售烟花爆竹有利可图。在未取得烟花爆竹售卖资质的情况下,汤某擅自多次从外省市大批量购入烟花爆竹,并储存于一偏僻仓库内,随后通过微信群等渠道加价销售,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汤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而这并非个例。近期,安徽淮南警方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烟花爆竹的李某住所查获“加特林”等烟花爆竹135箱。浙江武义警方也在使用微信违规贩卖烟花的陈某家中查获烟花爆竹76件。山东寿光警方查获韩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及相关从业资格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牟利。目前,三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禁止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活动。 法律问题专家岳屾山表示:“国家对于烟花爆竹经营实行非常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它的核心原则就是线下是要定点进行经营。即使是已经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的,不管是批发还是零售许可证,合法的销售活动也是必须严格限定在许可证上面所载明的固定的零售的经营场所内来进行。通过社交平台兜售,并且承诺邮寄或者是送货上门,属于违法行为。” 即使是有许可证的卖家,也只能在固定的线下场所经营,不能线上交易。然而,最近记者在多个社交平台发现,兜售各类烟花爆竹的信息五花八门,甚至有人直播卖烟花,并称多数地区可发货。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售卖各类烟花爆竹的信息唾手可得,甚至有人打着卖玩具、卖特产的旗号直播销售烟花爆竹,称全国大多数地区均可发货,送货上门。 记者注意到,一些主播会将微信号写在直播间中,示意添加微信号,引流到平台外躲避监管,进行点对点销售。 记者根据一个直播间的引导加上了微信,通过对方发来的二维码进入了一个小程序,里面烟花种类丰富。对方表示,“特殊物品,此价格包含运输成本,可以在此选货下单,但必须先付款,直接走物流快递到家。” 私下交易安全无保障 记者注意到,早前曾有网友反映,自己经人引导进了微信群,在小程序里下了单,但付款转账后很快被踢出群聊,钱都打了水漂。 在另一款社交平台上,记者也观察到相似情况。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输入一种常见烟花“加特林”的名字,可以看到,兜售这种烟花的信息五花八门,发布者分散各地。有的卖家列出产品标价,表示有货源,可私信。记者看到,有购买需求的人不在少数。一些卖家表示,同城可送货上门,也可约定自提。有的卖家通过群聊等方式,引导买家加微信私下联系。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其运输都有哪些规定呢? 法律问题专家岳屾山表示:“如果使用私家车,或者没有相应资质的快递车辆运输烟花爆竹,送货上门,属于没有经过许可的违法行为,将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且还要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非法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或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视情况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社交平台、朋友圈发布的所有的售卖烟花爆竹信息都属于违法行为吗?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表示:“如果广告内容指明了有非常具体的线下实体店,那么这种广告的发布行为就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但是,假如发布的信息包含购买链接,或者有承诺微信付款直接送货上门等这些情形,是为了促成线下的一对一的交易,绕开《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在零售网点购买的法律规定,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专家表示,通过网络购买烟花的买家不会担责,但由于产品质量不受保护,在后续自行储存或运输中可能出现安全问题。同时,由于烟花爆竹属性特殊,在朋友圈、社交平台上帮别人转发这类销售消息,一旦出现问题,也会给转发者带来麻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表示:在公开社交平台大量转发此类信息,可能会构成情节严重的情形,比如促成大量的烟花爆竹交易的活动,又例如烟花爆竹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这里边本身可能就涉及协助非法经营活动,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