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学工
记者从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获悉,为形成良好的行业管理氛围,2025年,市物业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点名批评、点名表扬方式,并运用信用评价结果,让先进典型带动行业整体服务升级,同时倒逼被点名企业提升服务质效,进而督促所有物业企业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
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截至2025年年底,我市已实现1546个住宅项目物业服务全覆盖,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达95.73%,创建市级优秀示范项目32个、申报自治区级优秀示范项目45个,实现了行业服务覆盖面、治理覆盖及优秀示范项目共同提升。
依据《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市物业服务中心通过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包头市智慧物业与维修资金综合监管平台、各区住建局网站、包头市物业管理协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正式公布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其中AAA级72家、AA级227家、A级54家、B级15家、黑名单31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物业服务中心向10个旗县区下发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及应用告知函,另外以函告的形式向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发送《关于推进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的函》,从而建立了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此外,还组织召开了B级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约谈会。同时要求各区住建局、稀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市物业协会,按照“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红黑榜”与企业经营挂钩
据介绍,《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制定的。
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由信用系统平台依据采集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信息,通过《包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试行)》设置内容、计分标准等自动统计分值,并按分值划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的方式,分别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基础信息、经营业绩、良好行为、业主满意度和不规范行为5大项内容进行信用评价。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优秀)、AA(良好)、A(合格)、B(不合格)四个等级。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连续两次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B级、信用评价综合总分为零分的物业服务企业列入黑名单。
物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是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行业评优评先评奖活动、物业管理行业专家选聘以及物业主管部门实施差异化管理等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评价等级好的予以点名表扬,不合格的予以点名批评,通过“红黑榜”,让大家对各物业企业情况有所了解。
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物业服务企业,自综合信用等级公布之日起两年内不予开展新的信用评价工作,禁止企业参加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承接新项目,并由项目所在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向物业服务项目业主大会提交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清退该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建议;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失信记录,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失信信用档案,存留期为三年,存留期内不得在包头市其他物业服务企业担任同类职务。同时,将失信主体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及社会个人信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