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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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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

日期: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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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天下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23日对外公布,旨在更好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通知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定位,通过规范收费项目、分类完善收费管理方式、明确收费标准制定原则、健全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加强收费行为监管等,促进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更好发挥收费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 根据通知,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五项收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参照保教费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 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幼儿园收费监测,及时了解行业动态,掌握幼儿园经营情况。强化收费政策评估,通过成本调查、自行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定期对收费管理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据悉,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快制(修)订本地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做好收费政策与免费政策的衔接、相关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等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宣传解读和监督检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政策平稳实施。(据新华社,记者:魏玉坤、魏弘毅) 【延伸阅读】 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解读《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23日对外发布。为何印发通知?如何保障通知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当日进行了解读。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科学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政策是办好学前教育的重要保障,是学前教育公益属性的重要体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适龄儿童“上得起”“上好园”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幼儿园收费政策需要与时俱进,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2025年6月起施行的学前教育法对幼儿园收费管理方式、标准制定原则、收费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为细化落实法律要求,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了通知。 问:通知有哪些特点? 答:通知注重找准问题,针对性提出政策举措,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更加注重体现普惠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公益属性。按照学前教育法要求,通知强化两类幼儿园的公益属性定位,明确对普惠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让收费标准更合理、幼儿家长可负担。 二是更加注重引导公办幼儿园提升办学质量。目前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难以及时反映成本和供需变化。通知明确将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公办幼儿园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引导和激励幼儿园提升办园质量,促进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更加注重引导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合理收费。一些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存在过度逐利倾向,收费标准明显偏高。按照学前教育法要求,通知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监管,明确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引导其合理收费。 四是更加注重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为了更好激发幼儿园办托积极性,增加托育服务供给,通知明确幼儿园的保育费收费标准可参考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成本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 问:通知在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防范治理乱收费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当前,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方面仍存在一些乱收费现象,个别幼儿园设置名目繁多的服务项目,通过家委会、引入第三方机构等绕开监管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为此,通知强化源头治理:一是建立本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建立本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总清单,幼儿园只能在清单内选择收费项目,不得超出目录清单范围自行设立收费项目。二是要求幼儿园建立本园的收费目录清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清单之外无收费。三是强调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家委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据新华社,记者:魏玉坤、魏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