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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晚报

政策护航 助中小企业加速跑

日期: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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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赵永峰) 中小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是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就业大局的核心力量。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政策红包”破除发展壁垒,用“服务升级”畅通成长通道,让万千中小企业搭乘政策快车,在广阔市场中跑出发展加速度。 制发了《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深度挖掘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多措并举为中小企业减负助力。通知梳理了多项政府采购政策,涉及政策制度、采购流程等不同层面,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小企业等多个采购主体,从预付款、合同融资、价格评审优惠等多个方面进行阐述,针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地中的现实问题,切实降低企业投标成本,提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我市创新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与各金融机构沟通,为企业搭建桥梁免除抵押担保评估等费用,切实为企业节约资金。截至2025年11月,全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电子履约保函共计26笔,代替投标保证金290.93万元,累计完成合同融资144笔,金额超过3.18亿元。 积极落实自治区“助企行动”工作部署,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累计为企业提供合同融资服务3.09亿元,累计融资139笔,金额和数量在自治区位列前二,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政府采购活力。积极宣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鼓励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使用电子履约保函替代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有效缓解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凡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均可以凭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云平台“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模块,直接向有关银行机构申请融资贷款。在政策推动下,各金融机构积极响应,纷纷创新推出金融产品,降低融资门槛,提高融资额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 制发《包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预付款政策 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预付款政策,降低企业履约成本,解决中小企业可能面临的现金流紧张等问题,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各级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则上应向供应商预付一部分合同资金,以缓解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货物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服务和工程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对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服务和工程类项目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各预算单位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履约保函,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义务的,采购人可通过履约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在收到履约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支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