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观看《长安的荔枝》,不由感慨古人生活不便,以帝皇之尊,想吃上荔枝居然如此之难。那么,古人是如何“快递”物件的呢?
《孟子》记载:“孔子曰:‘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孟子转述孔子的话,称道德的传播速度,比邮传系统传递政令还要快。这里的“邮传”,又称驿站、驿传、邮驿,是古代政府专为传达官府文书、军事情报,以及为往来人员提供食宿、车马而设立的通信与交通组织。孔子以邮驿作比,足见春秋战国时期,已有邮传制度。
到了秦汉时期,以国都为中心、辐射全国主要地区的交通网络建成。驰道作为秦朝道路网的主干,功能类似如今的国道。这些大道路面平整、宽度充足,沿途设有驿站、馆舍与军事设施。《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提到:“三十里一传,十里一亭。”也就是说,每相隔十里就设一亭,主要为往来驿传人员与马匹提供方便。秦朝还颁布《行书律》,对文书种类、投递时限、登记要求、典章制度及奖惩办法等作出明确规定,若亭未能履行应有职责,便会依律追责。
汉代继承了秦朝的邮驿制度,并加以改革创新,规定“五里一邮,十里一亭,三十里置驿”。
唐朝时,邮驿发展达到高峰。据《大唐六典》记载,驿站分为水驿、陆驿和水陆兼办三种,总数达1639所。专门从事驿务的人员共两万余人,其中驿夫就有17000人。驿使的行程有明确标准:乘驿者每日行六驿,约180里;乘传者每日行四站,约120里。若遇紧急公文,通信使者快马加鞭,早晚可行驶300余里。唐代诗人杜牧的《过华清宫》“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则是古人“快递”生活物资的著名写照。
宋朝将传递朝廷公文与书信的机构称为“急脚递”,铺兵落脚的地方则叫“急递铺”。
明朝开国初期,朱元璋十分重视驿站建设,制定了严格的驿站管理法规。《明太祖实录》卷二十九记载,洪武元年(1368年)朝廷诏令“置各处水、马站及递运所、急递铺,凡陆站六十里或八十里,专在递送使客、飞报军务、转运军需等物”。不过,无论是邮驿还是急递铺,都只传递官方文书,不服务民众。为满足民众通信需求,明朝永乐年间,专门为民间传递信物的组织——“民信局”应运而生。
(据《北京晚报》,文:刘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