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爱霞) 近日,达茂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深入兽药经营门店、饲料经销部,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专项检查。
在兽药检查方面,重点查验经营门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杜绝无证经营现象。同时检查兽药产品的包装、标签、有效期和说明书,确保其内容与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对兽药的进货渠道进行追溯,检查是否从正规厂家或合法供应商采购,同时查看进货验收记录和销售台账,督促经营门店做到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检查环节,执法人员着重检查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签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原料组成、生产日期等信息是否标注清晰准确。对饲料的生产厂家资质进行核实,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能力。严查是否存在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三无”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以及经营过期、霉变、失效饲料产品的违法行为。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特别检查其产品批准文号是否真实有效,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