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难结尾款 悉心调解消弥矛盾
日期:11-11
本报讯(记者 李学工) 近日,土默特右旗双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农村建房施工口头约定不明引发的合同纠纷,为持续近一年的尾款之争画上句号,让原本各执一词的矛盾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2024年9月,双龙镇村民董某雇佣村民李某为其房屋粘贴外墙保温材料,双方仅达成口头协议,未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工程总费用5680元。施工结束后,董某支付4000元工程款,剩余1680元未结清。矛盾的导火索源于工程后续出现的质量问题。董某发现房屋外墙保温层出现裂缝,窗口在降雨时渗漏,导致室内墙面受潮起皮,遂拒绝支付尾款并要求李某维修。李某则认为窗口防水不属于约定施工范围,拒绝承担维修责任。双方就工程质量责任归属及维修义务范围产生争议,矛盾僵持近一年。
近日,双方共同向双龙司法所申请调解。调解员从法理、情理、事实三个维度展开调解。司法所明确告知双方,口头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李某作为承揽人应对工程质量负责,董某作为工程方应按约支付报酬。施工范围约定不清的矛盾问题,应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客观分析问题成因,尽快修复窗户以防止损失扩大。
经耐心调解,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自愿达成协议:董某当场向李某支付剩余工程款1000元。剩余680元尾款不再支付,直接抵扣董某自行维修房屋裂缝及窗口漏水的费用。双方就此次纠纷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