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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包头晚报

看法

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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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拍案       上一篇    下一篇

“问法律”是包融媒APP重点打造的民生服务品牌栏目,平台充分运用移动端的便捷性及包头市融媒体中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整合全市法律咨询服务资源,由全市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免费一对一答疑解惑。本报“看法”栏目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法律问题刊发,以满足广大读者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网友 求助 夏天时我家阳台漏雨,通过物业找了个修防水的人,这个人先后来我家查看了三次,说是楼上外墙保温层漏水,通过某种方法能够维修,最后商定1000元费用。几天后进行施工,在拆开阳台外墙保温层后,对方称发现了“通天裂”,维修工程量加大了,时间也加长了,费用增加到1800元,维修结束后,我全额支付了费用。不料几天后下雨,漏水依然如故。我给对方打电话,他过来看后,说是楼上邻居家的阳台有漏点,他让物业给协调解决,但一直没有实质性举措。请问我该怎么解决问题,能要求维修工人退钱吗? 律师 解答 内蒙古孚本律师事务所 董一然 您与维修人员之间成立维修服务合同关系,维修人员未完成维修义务(维修后仍漏水)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维修义务或退还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您需收集以下证据以支撑主张:1.合同与缴费记录:若有书面维修协议,需提供;若无,需提供缴费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证明您已支付1800元维修费用。2.维修过程与结果证据:维修前漏水的现场照片/视频(带时间水印);维修人员勘察、拆改保温层的照片/视频(证明其确认“外墙保温层漏水”并实施了维修行为);维修后漏水的照片/视频(证明维修未解决问题)。3.沟通记录:与维修人员的微信聊天截图、电话录音(需明确以下内容:①维修人员承诺“能解决漏水”;②维修后漏水的反馈;③维修人员推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