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爱霞) 《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简称“生猪屠宰GMP”,涵盖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宰前管理、屠宰过程管理、检验检疫、产品出厂管理等9个方面共计160项指标,是我国畜禽屠宰领域施行的首部质量管理规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要求,已开办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生猪屠宰GMP标准;至2026年1月1日仍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近日,自治区农牧厅专家组到我市开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生猪屠宰GMP)现场评估验收。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资料、询问企业从业人员等方式,对指标进行一一评定;经综合评估,该企业符合生猪屠宰GMP要求,顺利通过现场验收,该企业是包头市第一家,也是自治区首家通过验收的生猪屠宰企业。
自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以来,市农牧局高度重视,坚持服务为先的原则,在自治区第一次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印发《包头市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2025年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整改时限,要求屠宰企业“一场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推进整改;举办3期专题培训班,组织专家对旗县区农牧部门、生猪屠宰企业开展GMP规范解读,编制《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工作资料汇编》《畜禽屠宰环节常用资料汇编》,指导推进整改工作;下发《关于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包头市农牧局关于2025年加快推进〈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落实工作的通知》,对整改工作进度慢的地区进行督促,并要求旗县区向生猪屠宰企业“一对一”发布告知书,进一步明确整改升级完成时限、未达标的处罚等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整改提升;组织技术人员先后现场技术指导23家次,帮助企业顺利完善设施设备、规范屠宰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