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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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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职业弹幕人”乱象 营造清朗网购环境

日期: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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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新知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6月,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直播销售一款名为“燃咔果冻”的食品。直播间里,“真给力,3颗就瘦了3.2斤”“3天成功7天破(减肥)平台期”等夸张弹幕不断刷屏,令一些消费者跃跃欲试。 然而执法人员通过IP地址分析和用户行为建模发现,该公司涉嫌购买第三方服务,批量发送虚假弹幕,而其雇佣的这些尚未用过产品或明知产品无效却依旧操控虚假账号刷屏的团伙,就是“职业弹幕人”。他们在直播、短视频等互动场景中批量发布事先写好的弹幕评论,虚构产品功效、用户评价,制造虚假流量。 “职业弹幕人”为何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周辉认为,“职业弹幕人”本质就是“网络水军”,“在直播行业,头部主播几乎占据市场绝大部分流量,中小主播只能通过差异化竞争谋求出路,譬如误导电商平台推荐算法,优先推送其直播间等。”周辉说,因此网络购物直播行业的“职业弹幕人”现象是行业发展的产物。 另一方面,基于网购特点,消费者尤其依赖他人体验作为决策参考。“职业弹幕人”伪装成“过来人”分享虚假好评,恰如传统电商平台刷单、刷好评,利用信息不对称降低消费者的戒备心理,从而推动销量增长。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马丽红指出,直播购物的即时性和互动性容易催生冲动消费——不断滚动的弹幕、集体性好评的氛围、主播极具感染力的推销会压缩消费者的理性思考时间,形成“不买就亏”的心理暗示,消费场景的特殊性为其提供了生存土壤,“可以说,‘职业弹幕人’本质上就是直播电商流量竞争与利益驱动的产物。” 而“职业弹幕人”带来的危害同样是多维度的。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研究院5月发布《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去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5.8万亿元,2024年-2026年年复合增长率18%,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对此,周辉指出,“职业弹幕人”误导电商平台的推荐算法,“劣币驱逐良币”,会破坏网络购物秩序与环境。 马丽红指出,“职业弹幕人”行为至少触及4部法律底线。首先,“职业弹幕人”虚假宣传,属于“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违反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团队作为协助者同样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未尽到“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职业弹幕人”团队批量操控非实名账号发布内容,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网络运营者“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规定,平台若未履行审核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团队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大规模从事此类活动,且经营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非法经营罪;若其虚假宣传行为情节严重(如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还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虚假广告罪。 治理“职业弹幕人”乱象,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打造公平竞争的网络营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诚实清朗的网购环境,应从行政监管、平台管理与网络自律等多个维度入手,对不当引导行为加以规制。(本报综合)